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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市松江區佘山鎮我們鎮政府
信息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鋼結構建筑的不出去產核實書》,現因實現《中國公民共合國刑事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法》規定標準標準的其它模式未能簽收,行政規章《中國公民共合國刑事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法》第915條的規定標準標準,向你通知簽收《責令改正年限拆除工程取決于書》、《附有失法建筑工程的不活有形動產認證書》,自愿出本發布公告日起起,經過了四十日,即等同于發貨。
超大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悖法房子的不動的同時產認定書書》
二〇二二年次年4月每周